内師研發〔2019〕2号
各培養單位:
根據我校學位授予工作相關規定,2019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即将進入學位申請、論文電子檢測、論文評審、論文預答辯、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等階段。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提交答辯申請、錄入答辯結果、生成上會讨論名單等各個環節均需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完成。因學生本人原因沒有及時、規範地操作系統而導緻不能如期獲得學位的,由其本人自行承擔責任。
為切實做好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授予各環節工作,現将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 開題結果審核及學位申請
本年度所有申請學位的博士研究生,均須在系統中通過開題結果審核(包括往屆生)。如開題結果審核未在系統中通過,則無法進入到答辯申請階段。3月10日前,各學院務必完成開題結果審核工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通過課程修習情況及相應培養環節的審查後,完成學位論文,達到規定的學術研究水平,導師同意推薦,并經學院審查同意後,方可提出學位申請。畢業生在學位申請前必須交清所有學費。
學位申請工作從2019年3月份開始,申請學位人員名單(見附件1)在3月10日前由學院統一報至研究生院學位辦(系統中無此環節)。
二、 學位論文電子版檢測
本年度我校仍使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以下簡稱“TMLC”)對申請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具體工作由各學院負責,有關實施辦法見《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及處理辦法》(内師研發[2014]26号)。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需遵循如下要求:
1.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經指導教師審核定稿并在《研究生學位論文導師推薦書》(見附件2)上簽署意見後,研究生本人在系統“論文查重管理”模塊下上傳論文。
2.研究生上傳的電子版論文必須與指導教師審核簽字定稿的原文一緻,如發現擅自删減修改及其它作假行為,一律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
3.研究生上傳的學位論文電子文檔要求采用pdf文件格式并以“學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如“20144003001張三.pdf”。電子版論文務必要排版規範、内容完整,但須隐去學号、作者姓名、導師姓名及緻謝中相關信息,不符合規定的論文一律不予受理。
4.通過檢測的學位論文由學院直接印刷成冊進行送審,學生在送審前不得再次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論文修改重新定稿後,要再次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送審。
5.論文檢測結果由各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導入或錄入到系統中。
6.論文檢測及結果錄入工作需在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将檢測結果彙總表電子版及紙質版交到學位辦或專業學位辦。
三、 學位論文評閱
1.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評閱工作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盲審,将聘請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的五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對論文進行評閱,其中外單位有指導博士生經驗的教授應占半數以上。
2.五位評閱人中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評審意見屬否定,則本次申請無效。如隻有一位評閱人的評語是否定的,則申請人應根據評閱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審查表》(見附件3),經導師、學科組負責人審查并簽署同意再審的意見後,增聘一位評閱人評閱。如增聘評閱人的評語是肯定的,則可以參加答辯;如增聘評閱人的評語是否定的,則本次申請無效。
3.博士學位論文評閱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相關學位點需在4月20日前将論文紙質版、電子版、《學位論文導師推薦書》及學位論文檢測報告首頁等材料報至研究生院學位辦。
四、 學位論文預答辯
為保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提高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從本學期開始,我校全面推行博士研究生預答辯制度。
通過預答辯的學位申請人,要根據專家修改意見在導師的指導下對論文進行認真完善,為正式答辯做好準備;未通過預答辯的申請人,不得進入本次答辯申請階段。
學位論文預答辯工作由所在學位點和所屬學院參照正式答辯相關要求,結合學科及學院實際,自行制訂實施細則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學位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正式答辯工作須在5月30日前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畢業生在學位論文評審合格之後,在系統中提交答辯申請,由教學秘書進行審核。不符合答辯資格的學生(培養環節不合格、論文檢測不合格、論文盲審不合格、預答辯未通過等)将不予批準其答辯申請事宜。畢業生隻有通過答辯申請,才能參加答辯。
2.學位論文的答辯工作由各培養單位具體安排。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由學科組提出組成名單,本學期在系統裡安排答辯,維護答辯委員會信息,答辯前各學院需将“答辯成員表”、“答辯安排表”報至研究生院學位辦以領取答辯票。
3.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7位專家組成(申請人的導師不參加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中,絕大多數專家應是本學科或相關學科、專業的博士生導師,其中至少有2位是論文評閱人,有2位是校外專家。
4.答辯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本學科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設秘書1人,負責答辯記錄及有關具體工作。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參加答辯委員會,但應到會介紹申請人的學習及論文寫作情況。
答辯委員會秘書應至少在答辯前2周将學位論文送交答辯委員會成員審閱。
5.答辯一般在校内公開進行(須保密除外)且有詳細的記錄。答辯前須向全校公布答辯時間和地點等信息。論文答辯委員會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建議授予學位進行表決,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6.論文答辯未通過者,經答辯委員會表決,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作出博士學位申請人在半年後至兩年内修改論文并重新答辯一次的決議。
7.答辯結束後,由教學秘書在系統中錄入答辯結果。答辯結果合格的學生,方能進入到分會讨論。
8.博士研究生答辯合格後,将修改完善的學位論文及相關答辯材料提交至分會,用于分會的讨論;分會表決通過後,将全部答辯材料、學位論文定稿版及發表學術論文等相關材料報至研究生院學位辦,用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讨論。
六、優秀學位論文評選
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請參照《内蒙古師範大學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校發【2012】2号)中有關規定進行。
七、學位授予
2019年6月10日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根據答辯委員會的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通過的結果,應過全體委員的半數),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作出是否建議授予學位申請人博士學位的決議,并形成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位授予審核報告書》(見附件4)。
2019年6月25日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分委員會對學位申請人審核的基礎上,對分委員會建議授予學位者進行審批,并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通過的結果,應過全體委員的半數),作出是否授予學位申請人博士學位的決定。
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博士學位的人員名單及其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等應公示。在3個月内如無異議,為其頒發博士學位證書。
八、 學位材料
學位工作相關材料需從研究生院主頁“學位工作” “專欄下載,具體材料的報送時間請遵循“工作進程安排”(見附件5)。
各學院應安排好學位申請人、導師及相關人員做好學位材料的填寫及整理工作。材料須用深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迹清楚,内容準确。除《表決票》為一式一份外,其他材料要求一式兩份。材料都應是原件(論文評閱意見書為一份原件,一份複印件),複印件無效。
學院材料包括:
①研究生申請學位人員名單
②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人員名單
③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結果彙總表
④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表
⑤研究生各專業學位論文答辯情況彙總表
⑥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分表
⑦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表
⑧ 培養單位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名單
⑨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審核表
個人材料包括:
①研究生畢業登記表
②學位申請書
③論文評閱書
④答辯審批表
⑤答辯會議記錄
⑥答辯決議書
⑦授予學位審批表
⑧表決票
以上相關材料中,《論文評閱書》、《表決票》需到研究生院領取,其他材料均可從“内蒙古師範大學/ 研究生院/學位工作”(網頁)下載。
學位材料的整理、移交辦法請參照《關于做好研究生申請學位材料整理、移交和證書制作發放等工作的通知》(内師研發[2014]36号)。
望各相關學院高度重視博士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嚴格按照工作進程規範、有序地做好研究生學位申請及論文答辯等相關工作。
九、學位信息
拟畢業研究生須于2019年6月15日前在“系統”中完善并提交本人學位相關信息(用戶名為“學号”,初始密碼為“身份證号”)。此信息将作為本人獲得學位後的學位信息上報教育部學位中心,務必要認真、如實填寫各項信息。畢業生确認學位信息準确無誤後在系統中提交并打印2份交到教學秘書處。教學秘書留存學院1份,交研究生院1份。
聯系人:張海玉 電 話:4393150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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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