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師研發【2019】3号
各培養單位:
根據我校學位申請及學位論文答辯的相關規定,2019年各類畢業研究生将要進入學位申請、論文電子檢測、論文評審及答辯、學位授予等階段。
本學期論文答辯相關工作仍使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論文開題、提交答辯申請、錄入答辯結果、生成上會讨論名單等各個環節均需在系統中完成。
因學生本人原因沒有及時、規範地操作系統而導緻不能如期獲得學位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為做好2019年學位授予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位申請
各類申請學位的碩士研究生(包括往屆生),均需在系統中通過開題結果審核。如開題結果審核未在系統中通過,則無法進入到答辯申請階段。3月10日前,各學院務必完成開題結果審核工作。
各類研究生在通過課程修習情況及相應培養環節的審查後,完成學位論文,達到規定的科學研究水平,導師同意推薦,并經學院審查同意後,方可提出學位申請。申請人在學位申請前必須交清全部學費,由培養單位負責審查研究生學費繳納情況,如未繳納全部學費,研究生不得申請學位。
各學院須于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學位申請工作,申請學位數據由學院備案即可(系統中無此環節)。
二、學位論文電子版檢測
本年度我校仍使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以下簡稱“TMLC”)對拟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檢測。具體工作由各學院負責,有關實施辦法見《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及處理辦法》(内師研發[2014]26号)。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需遵循如下要求:
(一)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經指導教師審核定稿并在《研究生學位論文導師推薦書》(附件1)上簽署意見後,研究生本人在系統“論文查重管理”模塊下下上傳論文。
(二)研究生上傳的電子版論文必須與指導教師審核簽字定稿的原文一緻,如發現擅自删減修改及其它作假行為,一律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
(三)學位論文電子文檔要求采用pdf文件格式,以“學号+姓名”命名,如“20164003001張三.pdf”。電子版論文務必要排版規範、内容完整,但需隐去學号、作者姓名、導師姓名及緻謝中相關信息,不符合規定格式的論文一律不予受理。
(四)通過檢測的學位論文直接送審,學生在送審前一般不得再次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論文修改重新定稿後,要再次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送審。
(五)論文檢測結果由教學秘書導入或錄入到系統中。
(六)學位論文檢測工作需在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将檢測結果彙總表電子版及紙質版交到學位辦或專業學位辦。
三、學位論文評審
學位論文評審工作須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一)學位論文評審工作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往屆生全部盲審,應屆生在系統中抽取部分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組織校外盲審,其他未被抽取的論文由各培養單位組織盲審。
(二)學位論文應由兩位在本學科、專業具有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以上職務的專家評閱,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作為論文評閱人。
在學位論文評閱結果中,如其中一份評審結果屬否定,申請人可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根據專家評閱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審查表》(附件2),經導師、學位點負責人審查并簽署同意再審的意見後,增聘一位外單位的專家進行評審,如增聘的評閱人持肯定意見,則可以參加答辯;如仍持否定意見,則本次申請無效。如兩份評審結果均屬否定,則本次申請無效。
(三)由研究生院送審的論文,相關培養單位需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論文清單電子版、論文電子版(命名方式:“學号+姓名”)、《學位論文導師推薦書》及學位論文檢測報告首頁等材料報至研究生院學位辦或專業學位辦,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學位論文預答辯
為保證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學校提倡各培養單位對畢業生施行預答辯制度。
申請人要根據預答辯專家意見在導師的指導下認真修改完善論文,為正式答辯做好準備。若預答辯專家組認定申請人學位論文質量未達到本專業申請碩士學位水平,可作出不允許申請人進入本次答辯申請階段的決定。
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工作由所在學位點和所屬學院參照正式答辯相關要求,結合學科及學院實際,自行制訂實施細則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學位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正式答辯工作須在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人在學位論文評審合格之後,在系統中提交答辯申請,由教學秘書進行審核。不符合答辯申請資格的學生(培養環節不合格、論文檢測不合格、盲審不合格、預答辯未通過等)不宜審核其答辯申請。申請人隻有通過答辯申請,才能參加答辯。
(二)學位論文答辯工作由各培養單位具體安排。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由學位點提出組成名單,在系統裡安排答辯,維護答辯委員會信息,答辯前學院将“答辯委員會成員表”及答辯安排具體情況送交到研究生院學位辦或專業學位辦,領取答辯票。
(三) 答辯委員會由5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1位外單位專家。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參加答辯委員會,但應到會介紹申請人的學習及論文寫作情況。
(四)答辯委員會設主席1人,主持學位論文的答辯工作;設秘書1人,負責記錄、整理答辯材料、填寫有關表格等事宜。答辯委員會秘書應至少在答辯前2周将學位論文送交答辯委員會成員審閱。
(五)答辯一般在校内公開進行(須保密除外),且有詳細的記錄。答辯前須向全校公布答辯時間和地點等信息。
(六)申請人答辯後,非答辯委員會成員退場回避,答辯委員會舉行會議對論文及答辯情況進行評議,委員們在充分交換意見的基礎上,對是否建議授予學位進行表決,決議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七)答辯委員會主席須在現場宣布答辯委員會對學位論文的評語和答辯委員會決議。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八)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者,在未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修業年限情況下,經答辯委員會表決,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作出碩士學位申請人在半年後至一年内修改論文并重新答辯一次的決議。
(九)答辯結束後,由教學秘書在系統中錄入、審核答辯結果。答辯結果合格的研究生,才能進入到分會讨論。
六、優秀學位論文評選
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請參照《内蒙古師範大學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校發【2012】2号)中有關規定進行。
七、學位授予
2019年6月10日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通過的結果,應過全體委員的半數),作出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建議授予學位申請人碩士學位的決議,并形成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位授予審核報告書》(附件3)。
2019年6月25日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分委員會對學位申請人審核的基礎上,對分委員會建議授予學位者進行審議,并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通過的結果,應過全體委員的半數),作出是否授予學位申請人學位的決定。
凡答辯委員會建議不授予學位者,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一般不再進行審核。
八、學位論文打印
學院自行負責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打印事宜。學位論文格式須完全符合《内蒙古師範大學學位論文撰寫要求》(内師研發[2009]24号)。學術型學位論文封面顔色為淺灰色,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封面為綠色。
6月30日前,各培養單位統一将各類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紙質版1本和電子版光盤報至研究生院。各培養單位務必要留存各類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紙質版和電子版。
九、圖像采集
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由學校統一安排圖像采集,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非全日制專碩在答辯前,先到後勤集團文印中心“卡瑪印象”(師大院内後勤集團一樓南側,電話:4392527)采集照片,照片格式為JPG,命名為“身份證号+姓名”,小于15K。申請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未在學校統一采集圖像,也可在此處采集圖像。此照片的紙質版2寸用于制作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電子版用于上傳畢業信息和學位信息電子圖像,各類表格上也最好用此版照片。答辯後,培養單位教學秘書要收集非全日制專碩照片電子版和紙質版2寸2張,用于制作證書和上傳圖像,并将電子版壓縮包發送到專業學位辦。
十、學位材料
學位工作相關材料需從研究生院主頁“學位工作”專欄下載,具體材料的報送時間請遵循 《學位工作進程表》(附件4)進行。
各學院應安排好學位申請人、導師及相關人員做好學位材料的填寫及整理工作。材料須用深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迹清楚,内容準确。除《表決票》為一式一份外,其他材料要求一式兩份。材料都應是原件,複印件無效(論文評閱意見書為一份原件,一份複印件)。
學院材料包括:
①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人員名單
②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結果彙總表
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表
④研究生各專業學位論文答辯情況彙總表
⑤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表
個人材料包括:
①研究生畢業登記表(全日制);學位登記表(非全日制)
②學位申請書
③論文評閱書
④答辯審批表
⑤答辯會議記錄
⑥答辯決議書
⑦授予學位審批表
⑧表決票(每人5票,附《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評分表》)
以上相關材料中,《論文評閱書》、《表決票》需到研究生院領取,其他材料均可從“内蒙古師範大學/ 研究生院/學位工作/常用下載”處下載。
學位材料的整理、移交辦法請參照《關于做好研究生申請學位材料整理、移交和證書制作發放等工作的通知》(内師研發[2014]36号)。
十一、學位信息
拟畢業研究生須于2019年6月15日前在“系統”中完善并提交本人學位相關信息(用戶名為“學号”,初始密碼為“身份證号”)。此信息将作為本人獲得學位後的學位信息上報教育部學位中心,務必要認真、如實填寫各項信息。畢業生确認學位信息準确無誤後在系統中提交并打印2份交到教學秘書處。教學秘書留存學院1份,交研究生院1份。
十二、離校手續
各類研究生在離校前務必要辦清離校手續,将《離校通知單》交到培養單位,方可領取畢業證、學位證。《離校通知單》由培養單位審查存檔。
十三、組織工作
學位授予工作是一項極其嚴密、有序的工作,各有關學院應加強領導,并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認真安排各項工作。學院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本次學位工作繼續使用“系統”,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務必在各個環節督促畢業研究生及時、規範的操作系統;教學秘書要對開題、答辯申請進行審核并正确無誤的錄入審核答辯結果;分會秘書要及時打印相關分會材料,錄入分會表決結果,打印分會結果彙總表,各個工作環節都要在系統裡及時、準确的完成。
2.指導教師應做好學位論文的把關工作,對學位論文不符合申請學位條件者,不允許其提交學位論文、申請答辯。
3.由學院負責送審的學位論文,要由學院統一組織安排,由專人負責送審,學位論文不能由學位申請者本人送交評審專家。論文評閱意見要及時反饋給研究生和導師(可隐蔽評閱人信息)。對于論文評閱意見的處理參照本通知的第三條。
4.各學位點要及時組織論文答辯,答辯前應通過公告向全校公布答辯時間和地點等信息,答辯程序須規範。
5.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務必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審核各答辯委員會上報材料,形成《學位授予審核報告書》,分會秘書要及時将相關材料報至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研究生院學位辦)。
請各培養單位按照上述要求,認真做好研究生學位授予各環節工作。對未按時提交相關答辯材料者,将不予提交當次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其學位授予問題。
學位辦聯系人: 張海玉 電話:4393150
專業學位辦聯系人:劉 珺 電話:4393203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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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