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日趨常态化,有諸多專業、可靠的心理咨詢與治療工作者長期投身抗疫心理援助工作中。為此,注冊系統計劃啟動第三輪注冊心理師和助理心理師的推薦工作,并向各督導項目點發布《注冊系統督導項目點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推薦注冊心理師、助理心理師的通知》,要求各督導項目點嚴格按照《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推薦注冊心理師、助理心理師特别注冊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的規定進行推薦。
内蒙古督導項目點将面向全區心理咨詢、心理治療從業人員進行推薦。(督導項目點僅負責推薦,所有被推薦人員均需接受注冊系統二輪審核,最終評審結果以注冊工作組審核結果為準。)
為便于本督導項目點推薦工作順利開展,依據《細則》特做以下說明。
一、被推薦人資格
1.助理心理師推薦資格
被推薦人需同時滿足1.1/1.2/1.3三個條件,方具有被推薦為助理心理師的資格:
1.1 學曆與職業資格(滿足下列任何一個條件)
(1)具有心理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教育學等相關專業本科學士及以上學位者;或
(2)已獲得精神醫學、心理治療、醫學心理學相關專業初級職稱資格者;或
(3)已獲得原人社部心理咨詢師二級資格證書滿3年,獲得三級資格證書滿5年者;或
(4)已獲得國家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滿5年者。
1.2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提供公益心理服務實踐40小時以上。
1.3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接受專業督導15小時以上。
2.心理師推薦資格
被推薦人需同時滿足2.1/2.2/2.3三個條件,方具有被推薦為心理師的資格:
2.1 學曆與職業資格(滿足下列任何一個條件)
(1)具有心理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或教育學等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者;或
(2)已獲得精神醫學、心理治療、醫學心理學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者;或
(3)已獲得注冊系統注冊助理心理師滿2年者;或
(4)已獲得原人社部心理咨詢師二級資格證書滿5年者;或
(5)已獲得國家社會工作師資格者。
2.2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提供公益心理服務實踐60小時以上。
2.3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接受專業督導20小時以上。
3.本省督導項目點推薦原則
被推薦者除必須符合《細則》中的全部條件外,尚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3.1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專業貢獻”突出,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以志願者身份支援全區心理援助工作,在專業可靠熱線機構或平台進行值班服務;
(2) 參與對全區的醫療救助工作,并在醫療救助工作中承擔心理援助工作;
(3) 在疫情防控或心理援助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須提供具體證明材料)。
3.2 公益心理服務督導時數與非公益心理咨詢、心理治療服務的督導時數須達到100小時。
3.3需符合注冊系統的推薦資格,近3年内參加過至少16學時的初階倫理培訓。
3.4 被推薦人需承諾以往專業實踐工作過程中無違反專業倫理、違反法律的行為。
二、被推薦人提交材料清單
被推薦人需主動向督導項目點提出申請,提交資料特要求如下:
1.基本材料
(1) 新冠肺炎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被推薦心理師/ 助理心理師簡曆表;
①被推薦人簡曆表中須被推薦人在簽名處親筆簽名;
②被推薦人簡曆表中“疫情公益心理服務之外的心理咨詢與治療實踐經曆(包括疫情前、疫情中)”、督導經曆等有關内容必須填寫。
(2) 學位證書(心理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教育學等相關專業);
(3) 專業技術職稱證明(精神醫學、心理治療、醫學心理學相關專業);
(4) 專業資質證書(注冊助理心理師、二或三級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
(5) 其他資料。
2.抗疫工作資料證明
(1) 公益服務證明(服務機構提供的證明)
①包括在崗服務總時數,以及具體服務個案數、團體數等;
②被推薦人在疫情期間在多家機構提供公益心理服務的,需要提供在每一家服務的證明材料;服務機構為本單位的,需提供服務為公益性質的證明文件;
③推薦表中提供的公益服務要針對每一項填寫,如具體接線時數,團體咨詢/治療時數等,不能隻提供總時數。申請條件中對直接提供實務性心理服務有具體時數要求:心理師公益心理服務須60小時,其中直接實務服務須20小時;助理心理師公益心理服務須40小時,其中直接實務服務須15小時;
④推薦表中疫情期間接受督導,要寫明具體督導師姓名以及提供相應的督導時數。如果接受了多名督導師的督導,請分别列出每名督導師的姓名以及其提供的督導時長數。
(2) 疫情服務中的個體督導證明
包括督導師姓名、注冊号、督導小時數、起止日期、督導形式(線上或線下)。
(3) 疫情服務中的團體督導證明
包括:組織督導的機構、團體督導形式(線上或線下)、督導師姓名、注冊号、團體人數、總小時數、被推薦人在團體中報告案例接受督導時數。
(4)個體督導、團體督導證明須注明接受的是疫情下公益心理服務的督導。
【特殊說明】
(1) 如果督導師是注冊心理師,則此注冊心理師需同時提交接受了上級督導師的督導證明。【證明需包括:注冊心理師姓名、注冊号、注冊時長(需至少滿足一個注冊期)、督導師姓名、注冊号、督導小時數】;
(2) 如果提供督導者是非注冊系統督導師,需注意以下幾點:
①如果是2021年7月1日以前接受的督導,需提交督導師的專業簡曆;如果是由注冊心理師(至少滿一個注冊期)提供的督導,需同時提交上級督導證明,若上級督導為非注冊系統督導師,需同時提交其專業簡曆;
②對于由港澳台及海外執業人員提供的督導證明,注冊系統将對督導資質進行單獨評定。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材料時,需要同時提供督導者的相關專業背景介紹(中文版);否則,督導證明無效。
③2021年7月1日以後不再認可國内非注冊系統督導師督導時數。
(3)抗疫工作的時間界定為:2020年1月20日-2022年6月30日,請提交此時間段内的相關證明。
3.倫理培訓證明
(1) 倫理培訓證明【包括培訓主辦機構、培訓教師、培訓時數、培訓形式(線上或線下)】;
(2) 其他(學曆教育中倫理培訓證明等)。
4.疫情公益心理服務之外的專業培訓、專業服務(包括疫情前、疫情中)
(1) 參加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培訓證明;
(2) 專業實習證明,包括實習小時數;
(3) 專業實踐相關證明(實踐所在服務機構提供的證明,包括服務時數),心理咨詢/心理治療實踐時數須至少滿足250小時。
5.疫情公益心理服務之外的專業督導(包括疫情前、疫情中)
(1) 個體督導證明(包括督導師、督導師注冊号、總小時數);
(2) 接受團體督導證明(包括督導師、督導師注冊号、團體人數、總小時數,提交案例督導時數)。
【特殊說明】
同上述疫情服務中的督導證明中的特殊說明。
6.被推薦人簽字的職業倫理遵守聲明(注:電子版需手寫簽字)。
7.《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心理師申請被推薦表》
或《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助理心理師申請被推薦表》。
8.《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申請被推薦心理師簡曆表》。
或《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申請被推薦助理心理師簡曆表》
9.注冊系統人員推薦表。
被推薦人需提供至少2位注冊系統注冊人員的推薦表,推薦表由推薦人填好後直接郵寄給本督導點,同時将電子版發送至郵箱wanggx1957@sina.com。
注冊系統注冊督導師、心理師、助理心理師均可推薦,其中注冊助理心理師僅可以推薦助理心理師。每位注冊系統推薦人的推薦名額最多4人。此推薦表僅用于被推薦人參加本督導項目點評審資格推薦,不占用推薦人正式的推薦名額。
最後,所有被推薦人務必仔細閱讀《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推薦注冊心理師、助理心理師特别注冊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認真、詳細、如實地填寫和提交相關表格和證明文件。《細則》及相關文件請參考:
(1)202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推薦注冊心理師、助理心理師特别注冊辦法實施細則(試行)
https://mp.weixin.qq.com/s/iH8tm-rkr5uxxeV8CC3LOg
(2)疫情下心理師、助理心理師 特别注冊辦法解讀
https://mp.weixin.qq.com/s/8ROdlEcLY5Np2nFOmSs_ZQ
(3)疫情下心理師、助理心理師特别注冊辦法|推薦材料清單及說明(可下載表格模版)
https://mp.weixin.qq.com/s/DGug_6VT18qgl_aPZ6sn0A
(4)通知後附:
附件1《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心理師申請被推薦表》
附件2《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助理心理師申請被推薦表》
附件3《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申請被推薦心理師簡曆表》
附件4《2022年度疫情下特别注冊辦法申請被推薦助理心理師簡曆表》
附件5《注冊系統注冊助理心理師推薦表》
附件6《注冊系統注冊心理師推薦表》
附件.rar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以上材料均需在2022年7月23日24:00之前提交,需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
請将電子版材料直接發送到注冊系統内蒙古督導項目點秘書處郵箱:wanggx1957@sina.com。(所有材料請最遲于2022年7月23日24:00之前發送,收到郵件回複确認參加評審資格。)
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申請推薦注冊心理師/ 助理心理師”;
電子版材料,請按照材料清單編号整理,放在一個文件夾,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壓縮包命名方式:“姓名+申請推薦注冊心理師/ 助理心理師”。
2.紙質版申請材料(複印件,非原件)請申請者按附件順序整理
完成後,于申請日期内(2022年7月23日24:00之前)郵遞至注冊系統内蒙古督導項目點(注:以寄出日期為準)。材料一經郵寄,均不退還。
郵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49号内蒙古工業大學心理咨詢中心(010051) 李向陽(收)
咨詢電話:13614719070 13347127715
中國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注冊工作委員會
内蒙古督導項目(培育)點
2022年6月22日